賣出租房使用$50萬免稅額心得

 分享報稅使用自住宅 $50萬免稅額心得。


免責聲明:本文及其中任何文字均僅為一般性的介紹,絕不構成任何法律意見或建議,不得作為法律意見或建議以任何形式被依賴,我們對其不負擔任何形式的責任。我們強烈建議您,若有稅務問題,請立即諮詢專業的稅務律師或稅務顧問。

  • 賣房子成交日期回朔前 5年中,只要曾經自住 2年,房子賣出時增值的部分,夫妻一起報稅可以抵免最多 $50萬。
    • 房子不需要持有 5年;自住 2 年可以不連續。
    • 若曾經把房子出租:
      • 如果賣出前是出租而且符合前 5年曾經自住 2年,可以最多抵免 $50萬。
      • 如果房子出租很長一段時間,在賣房子前幾年為了符合前 5年曾經自住 2年才搬回來自住,可以抵免的部分要照自住佔總持有比例計算(參考Think Twice Before Moving Into Your Rental To Avoid Taxes)。
  • Depreciation Recapture是在 Schedule D line 10申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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